为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确保招生工作科学、 规范、公平、公正,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办法(修订)》(浙农林大〔2022〕38 号),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院招生工作,成立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审核和面试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学科专业负责人、学位点建设分管负责人、导师代表(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研究生秘书、辅导员等组成。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收专业与招生人数
1.招生专业: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方向:①土壤学;②植物营养学;③农业环境保护;④土地资源学;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招生人数 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博士生招收名额,不超过本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的2/3,具体名额根据学校最终指标确定。
四、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标准。
(3)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申请“硕博连读”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本校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全程脱产学习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良。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位居本专业同年级的前70%。
(3)英语水平优良: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A类) 5.0分及以上,或托福65分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
3.“申请考核”申请条件
“申请考核”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前须取得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名。
(2)英语水平优良:六级考试成绩450及以上,或雅思(A类) 5.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
(3)申请者须满足以下学术成果条件之一(成果要求近3年以内):
①以第一作者(不含共一)在SCI、EI或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 篇,论文内容与本学科主要研究方向相符;
②以第一完成人授权发明专利1项;
③获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有个人证书)(排名第一);
④获得国家一级学会奖励(排名第一);
⑤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⑥获国家一类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
五、招生程序
1.个人申请: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学生报名申请及提交材料(按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2.资格审核与综合考核:2023年2月中旬至3月中旬。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完成综合考核,提交考核结果。
六、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其中每人不少于10分钟学术情况汇报(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
2.学位点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组织不少于5位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博士生导师列席参加,不参与报考本人考生打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研究潜力的评价,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英语水平考核采用笔译文献摘要的方式,结合考生的英语水平证明进行评分。
3.考核内容占比:专业素质占40%,英语水平占30%,研究潜力占 30%,均以百分制核算。专家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分硕博连读和 申请考核两类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核成 绩保留2位小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的综 合考核结果负责,如有必要,综合考核小组可对考生再次考核。
七、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复核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当年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名单。
八、其他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考核过程注重选拔质量,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
2.在招生过程中,研究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拟录取的考生计入导师当年博士生招生总数,导师的博士生招生总数不得超过当年该导师分配的博士生招生指标。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联华老师
联系方式:办公室,学7-503;联系电话,0571-61067735。
材料提交或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7号学院楼503室,郭联华收,电话0571-61067735。
本实施细则由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