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浙江农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保证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试正当利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素质和创新潜质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面试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督查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位点成立由学科专业负责人、硕士点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复试小组,由教授担任组长,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和加试等五方面。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考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满分100分)
重点检测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及口语表达能力。听力测试由各学位点复试小组组织实施。口语测试由各学位点复试小组在面试时组织实施。
3.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由各学位点根据招生目录上所规定的课程,做好命题、制卷、阅卷和相关保密工作。
考试科目:
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生态学、地质学、环境化学任选一门;
森林经理学专业:测树学;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生态学或地质学;
林业(智慧林业):林学概论。
4.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两个方面,每名
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做好每位考生作答情况的现场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每位面试教师按总分100分计,取平均值。
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各科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③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⑤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③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举止及礼仪等。
(3)英语口语
5.加试(满分10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
加试科目:
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水土保持学、植物生理学、环境工程导论任选两门
森林经理学专业:森林经理学或地理信息系统或遥感技术与应用任选两门;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水土保持学、植物生理学;
林业(智慧林业):植物学、森林培育。
四、复试规则
1.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30%左右。各学位点复试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生可上网进行查看。
2.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学院在复试前统一组织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身份信息及学籍学历等相关信息,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方法如下:
①一般考生:
复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②同等学力考生:
复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30%+专业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笔试成绩总分÷2)×20%。
五、调剂原则
1.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未达到招生规模的森林经理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林业(智慧林业)专业(领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择优进行调剂。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和复试成绩测算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2.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考生须满足《浙江农林大学遴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报考专业要求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095132)、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0971)等专业优先,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2)森林经理学:报考专业或业务课要求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综合考虑英语、业务课和总分成绩择优遴选。
(3)林业(智慧林业):报考专业或本科专业要求是林学、地理信息科学、遥感或森林经理等相近专业,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六、录取原则
1.研究生录取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2.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分别按专业(领域)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生,均不予录取。对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学院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七、体检
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由研究生院协调学校卫生保健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复试纪律和要求
1.复试小组成员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担任。招生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与督查小组负责调查处理本院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申诉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环境与资源学院纪委。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63740121)、63743861
申诉邮箱:yjsb@zafu.edu.cn(jw@zafu.edu.cn)。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