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基本学制期限内,全脱产的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硕士生与博士生)。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1.评选办法按《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环资院、碳中和学院〔2023〕7号)执行。
2.研究生自主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经学院初步审核,提交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排序,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工部。
二、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各位参评研究生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办法(修订)》(环资院、碳中和学院〔2023〕7号),填写和准备评比材料,于10月5日前将评审申请表(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380443023@qq.com,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学7503办公室。
联系人:郭联华,电话:0571-61067735
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