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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实践活动考核的通知(二)


【发布时间:2025-06-23 17:18:37  点击量:


各位老师、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中期考核和实践活动考核的基本要求,为全面了解研究生品德作风与学术道德、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展情况及实践研究完成情况,诊断科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研究提出合理建议,确保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按时高质量完成,现决定开展2023级环境工程专业研究生中期考核、实践活动考核。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1.时间:2025年6月26日

2.分组:详见附件分组安排

二、考核流程与要求

1.学位点负责人做好考核安排、组织、协调等工作。

2.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填写中期考核、实践研究考核相关内容,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导出《中期考核表》、《实践活动考核表》,调整格式后双面打印(封面单面),提交导师审核,并在答辩前提交考核小组秘书。《实践活动考核表》中,实践单位鉴定意见与等级原则上应在考核前完成填写,如有特殊情况,可在考核后一周内完成。

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者,须提前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延期申请。

3.导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审核通过学生的中期考核、实践活动考核,并在学生的《中期考核表》上填写评语并签名,在《实践考核表》的导师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签名。

4.考核专家组组长负责考核现场组织,组织专家组做好考核评分、评语撰写以及综合评价意见的撰写,并在两份考核表上签名。

5.考核小组秘书负责本小组考核的准备工作(布置会场、组织学生、通知专家、材料准备等)、考核记录工作等。

6.分管副书记负责中期考核表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填写评定意见并签名。

7.考核采取公开答辩形式,包括PPT汇报和专家质询环节,其中PPT汇报时间为8-10分钟,专家质询环节时间5分钟。

三、材料上交

考核小组秘书需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本组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和《实践活动考核表》的填写完整性,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学7-503)。

四、其他说明

请各位老师和研究生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未尽事宜,详见学校《关于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安排(环境工程)

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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