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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2026年夏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2 13:43:07  点击量: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2026年夏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工作初步安排的通知》,现将学院夏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具体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与学位资格申请

拟毕业研究生请于3月23日前向导师递交学位申请书和答辩申请表纸质表,导师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系统完成线上答辩申请,并以班级为单位将研究生答辩申请纸质表递交学院。

未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研究生若想申请答辩需在导师、学科同意情况下向学院提交特批答辩申请说明纸质表。

申请延期毕业研究生于4月13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内进行延期申请。

二、答辩资格审核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请于4月10日前在系统内对学制、学分、课程成绩、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必修环节等培养环节进行自我审查,核实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并请导师完成各环节审核工作。

三、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

研究生导师请于4月15日前组织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系统。

四、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符合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于4月10日前在研究生系统内提交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查重稿,由学院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五、提交送审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

通过预答辩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方可进入外审送审,送审论文或实践成果总结报告中仅保留专业信息,不得出现作者、学号、导师等相关信息。

硕士研究生请于4月15日-30日、博士研究生请于4月15日-20日登录研究生系统提交送审论文并经导师审核通过,逾期提交送审影响答辩和正常毕业后果自负。

学院采用第三方论文评阅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专家匿名评阅。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格式下载:研究生院官网-学位工作-毕业与学位相关材料下载。

六、创新性成果审核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于5月8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完成用于申请学位的创新性成果录入并上传佐证,将相应的纸质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学院。

七、答辩

研究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并提交《浙江农林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评审修改后申请答辩表》,各学位点于6月5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并提交答辩材料。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和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材料。


环境与资源学院、碳中和学院

2026年4月2日

附件:1.关于2026年夏季研究生毕业与学位工作初步安排的通知

          2.《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农林大〔2025〕15号)》

          3. 研究生答辩流程表

          4. 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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