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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垃圾分类,建设美好家园


【发布时间:2019-07-12 17:17:13  点击量: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生态调研”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于7月10日下午2点在泥川村进行垃圾分类调查社会实践活动。

泥川村是全国垃圾分类示范村,每家的门口都摆放着两个颜色不同的垃圾桶——可堆肥垃圾桶和不可堆肥垃圾桶。根据实践团走访得知,进入这些垃圾桶的垃圾都已经过村民二次分类,其中可回收垃圾由村民收集后卖钱,而不可回收垃圾将再次分为可堆肥垃圾和不可堆肥垃圾,于每月的15号与30号统一收集,不可堆肥垃圾被集中处理;可堆肥垃圾则运送至太阳能发酵堆肥场,堆肥后的垃圾可作为农业肥料和竹林的基质。这些垃圾分类的处理方式,不仅将垃圾进行了可持续利用,还减少了村里垃圾的数量,提高了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善了村里的生态环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垃圾分类是在村民家庭中进行的,垃圾分类要渗透到每个家庭,需要村委做好引导和宣传工作。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位,培养了村民在家中分类的自觉性,从而使得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不论在什么地方什么环境也会自觉实施垃圾分类。村民们在垃圾分类的行动中,也体会到了这项制度对生活对环境的改善,让他们的生活得到更高的保障。

在此次调查过程中,实践团成员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垃圾分类制度和一些基本要求,切实的体会到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践团成员希望能在自己以后的生活中,将垃圾分类实行,并且让更多的人了解并进行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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