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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 13:41:26  点击量:


各团支部、专业班级: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于2021年10月14日召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拟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围绕全国学联、省学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建设浙江省重点大学,争做浙江省“重要窗口”建设的推动者、实践者,为奋力推进我校“双一流”高校建设贡献青春才智。秉承“德崇真人、行敬真态、问求真理、事达真谛”的“致真”院训精神,全面提高学院综合实力,创建国内有影响力的研究型学院。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领导讲话;

2.听取、审议并通过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和《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4.选举产生新一届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

5.选举产生新一届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

6.选举产生出席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三、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5月23日12:30

地点:碳汇楼101

四、学院学代会代表团和学校学代会代表团的产生和构成

(一)学院学代会代表

1.学院学代会代表团规模

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64名、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30名。

2.学院学代会代表推选办法和上报要求

各班级代表推选工作由各班班长负责,各班团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差额推荐学院学代会参会代表,并兼顾性别、民族、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比例。代表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1)与《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报批汇总表》(见附件2),并在5月20日20:00前提交至邮箱3252283891@qq.com。

3.学院学代会代表的条件

要求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有较强的学习、工作能力,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在同学当中有一定的威信;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学校学代会代表

1.学校学代会代表团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环境与资源学院参加我校第二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将通过学院学代会选举产生。

2.学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推选办法和上报要求

各班级校学生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由各班团支书、班长负责,各班级在推荐参加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推荐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并兼顾性别、民族、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比例。候选人应在广泛征求班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团支部推荐,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简况表》(见附件2),并在5月20日20:00前提交至邮箱3252283891@qq.com。

3.学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条件

要求是具有中国国籍的环境与资源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大类)前60%;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热心于学生工作,自觉为同学服务,有责任心,有群众基础,有一定代表性;无违纪处分记录。

五、新一届学院主席团候选人的要求、产生办法

我院第五届学生会主席团和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分别拟定为3人,经民主推荐,代表大会按不少于20%的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拟定为4人。候选人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班级团支部推荐的学院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应在广泛征求班级意见的前提下,由团支部推荐,填写《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五次学生(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3)并在5月20日20:00前提交至邮箱1481567934@qq.com。

六、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要求、产生办法

(一)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

我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拟定为10人、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拟定为5人,经民主推荐,代表大会按不少于20%的差额选举产生,我院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定为13人、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候选人拟定为7人。候选人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经学院党组织确定。

班级团支部推荐的学院学生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应在广泛征求班级意见的前提下,由团支部推荐,填写《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五次学生(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4)并在5月20日20:00前提交至邮箱1481567934@qq.com。

(二)学校学生委员会委员

1.学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名额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环境与资源学院参加我校第二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三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将通过学院学生委员会投票选举产生。

2.学校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要求是具有中国国籍的环境与资源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大类)前60%;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热心于学生工作,自觉为同学服务,有责任心,有群众基础,有一定代表性;无违纪处分记录。

七、注意事项

1.各团支委、班委应提高认识,积极指导本班同学重视学代会工作,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选举本班正式代表。

2.所有文件以班级为单位,以压缩包形式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班级,如:测绘工程191班

3.正式代表产生后不得更改。代表参与学代会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4.入场代表请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配合学代会学生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5.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学生会秘书长:翁晨晨,电话:63741359。

研究生会秘书长:李婷,电话:63741359。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团委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会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学生会

2022年5月16日



上一条:关于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成立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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