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章程》和《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经酝酿,拟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第十五次团代会精神,聚焦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立足保持和增强共青团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照“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同伴”共青团建设,扎实推进引领青年、组织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成就青年五大工程,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生态性研究型大学贡献青春力量,为助推建设研究型学院接续奋斗。
二、主要任务
听取和审议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三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出席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三、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地点:碳汇楼101会议室
四、代表产生及名额
院团委向各选举单位下达代表分配名额,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代表。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各团支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审后报送院团委,由学院第三次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五、工作要求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是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充分认识本次大会的重要意义,为学院改革、建设、发展贡献青春力量。全院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大会工作步骤和时间日程,认真组织代表选举和推荐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第三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出席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浙江农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