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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十大育人先锋”、“十大成才先锋”投票推荐工作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2015-06-14 18:18:45  点击量: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十大育人先锋”、“十大成才先锋”投票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160号)的精神,“十大育人先锋”、“十大成才先锋”在各地各高校组织申报、进行初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复评工作。近期,《浙江教育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将同步展示“十大育人先锋”和“十大成才先锋”候选人事迹。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要求,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做好投票推荐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方式

1.单位定向投票

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请按照投票分配名额(附件7)组织相应师生人数参与“十大育人先锋”和“十大成才先锋”的投票。选票详见附件2和5,请自行复印。

2.社会公开投票

选票刊登在5月24日的《浙江教育报》上,广大读者需自行剪裁,并根据要求填写选票(复印无效),于6月1日(以当地寄出的邮戳为准)前寄送。

二、评选数量

1.从30位“十大育人先锋”候选人中评选出10位教师党员。投票推荐重在事迹,同时兼顾地区平衡和不同教师类型,原则上按照高校教师、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3:7的比例进行投票。

2.从30位“十大成才先锋”候选人中评选出10位学生党员。

3.候选人事迹详见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zjedu.

gov.cn/gb/test/vote/index.html。

三、其他要求

1.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在组织投票推荐工作中,要注重参与投票人员的广泛性、代表性,确保投票公开、公平、公正;要让参与投票的师生全面了解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废票;要指定专人做好选票汇总环节的监督工作,确保选票汇总结果真实、准确。

2.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各单位定向投票的汇总,填写《复评选票汇总表》,签名、盖章后,将《复评选票汇总表》及选票原件在5月29日17:00前交至行政楼219,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zafucxzy@163.com,联系人:章琳,联系电话:63743688(9293688)。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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