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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第五轮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4 18:18:33  点击量: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第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轮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03 号)和《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浙农林大党〔2013〕32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第五轮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校所有党支部

二、活动主题

深化服务增活力

三、活动要求

1、主题鲜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才培养质量年中心工作,紧扣“深化服务增活力”这一主题,立足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习岗位,重点探索在践行群众路线、服务师生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等方面的有效方法和工作机制。

2、重在实效。力戒形式主义,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支部建设创新活动,切实增强师生党员的服务意识和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品牌进一步确立,师生员工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3、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支部建设创新活动中来,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通过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评比表彰

本次创新活动设“支部建设创新奖”、“支部建设优秀奖”、“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组织奖”若干个。学校将组织评比并对获奖的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宣传。在评比基础上,学校将推荐1-2个基层党组织参加全省高校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的评比。

五、材料报送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推荐1-3个支部参加学校支部建设创新评比活动。推荐材料包括:参评支部创新活动介绍及平时自身建设情况(字数在 3000 字以内,一式3份)。上述文字材料按A4纸双面打印、装订。推荐材料由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在2013年12月10日前报送行政楼319。同时,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上报开展支部建设创新活动总结,附创新活动有关图像资料,其中照片 3-5 张(照片单独附)。

希望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支部建设创新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提升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学校新一轮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第五轮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申报表

浙江农林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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