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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转)


【发布时间:2011-12-14 21:41:33  点击量:


浙农林大工〔2011〕12号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本届二级教代会执代会及分工会委员会任期至今已届满,为进一步加强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建设,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更好地履行教代会、工会职能,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浙江林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校第四轮岗位聘任、院系调整等实际情况,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和学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握原则、严格标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群众观念牢固、工作作风严谨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为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建设国内知名的生态性创业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队伍保证。
   二、换届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换届范围和任期
  (一)换届范围为已届满还未换届的各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及分工会委员会。应换届的单位13个,分别是:农业与食品科学学院、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天目学院、体育军训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机关。
  (二)结合学校院系调整及更名情况,应组建的二级工会5个,分别是:环境与资源学院分工会、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分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分工会、艺术设计学院/人文•茶文化学院分工会、后勤集团分工会。
  (三)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及分工会委员会任期3年。
   四、机构设置和组织形式
  (一)保留现有的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建制,分工会委员会同时为二级教代会执委会。
  (二)会员在50人以上的分工会,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设女工委员、青工委员、文体委员等(委员可兼任)。会员在100人以上的,委员会可适当增加委员数。
会员在20—50人的分工会,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主席1名。会员在20人以下的直属工会小组,只设组长1名。
  (三)分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分设工会小组,工会小组设组长1名。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工会,按要求设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五、委员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积极参与和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熟悉教代会、工会有关业务知识。
   2.热爱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一般规律。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开拓创新,顾全大局,维护团结。
   3.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热心公益事业,热忱为教职工服务,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任职资格
    1.属本单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原则上具有三年以上会龄的会员。
    2.年龄符合能任满一届(三年),男同志不超过56周岁(195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女同志不超过51周岁(196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二级学院工会主席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5.经审会委员要求具备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和财务管理经验。
   六、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召开校“双代会”委员会委员、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布置换届工作。(11月5日前)
   (二)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同意,确定会议时间、形式、规模、议题等内容,填写会议预报告表,报校工会同意。(11月8日前)  
   (三)确定召开教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提名推荐,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同意,确定代表候选人,由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会员)选举。(11月11日前)
   (四)各工会小组提名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包括经审会委员),本届工会委员会汇总情况,提出建议名单,经本单位党总支(党委)审核、公示,确定委员候选人和正副主席、主任的建议人选报校工会批准。(11月15日前)
   (五)直属工会小组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会员)提名推荐组长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本单位党政班子研究确定组长候选人,公示并报校工会批准。(11月15日前)
   (六)根据要求和既定议题,召开教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或教职工(会员)全体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及分工会委员会或直属工会小组组长和经审会。(11月20日前)
   (七)分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确定委员分工;经审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任;明确分工会下设工会小组的组成,选举产生工会小组组长。(11月20日前)  
   (八)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填报会议情况报告表,关于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和全套会议资料交校工会;选举结果由校“双代会”委员会会议通过并批复。(11月20日前)
   七、工作要求
   (一)换届工作在校工会和各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本届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具体负责。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动员广大教职工(会员)积极参与。
   (二)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握原则、严格标准、按时完成,扎实做好各环节的工作,使换届过程切实成为推优选优加强队伍建设的过程。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民主性和群众性,切实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严明纪律,严禁拉票等违纪行为,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换届工作指导手册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
                                        2011年11月3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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