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为配合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开展年度业绩考核工作,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考核工作以实验室为单位,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意见》(设备处2015(3号)文件)组织实施。
2.考核时间为2021年度,主要围绕实验教学准备、仪器设备(组)使用开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参与考核的对象为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所有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含实验技术工人,团队科研助理不在考核之列)。
3.根据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职责,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岗位工作业绩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度考核优秀者原则上要求工作业绩考核等级为A。
4.学院控制考核等级的比例:原则上A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30%。
5.考核等级为A级的实验技术人员名单由学校公布;考核等级为D者,由学院向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
6.请各实验员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要求填写业绩考核表交实验室主任审核后,各实验室主任请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业绩考核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8264367@qq.com。业绩考核结果由学院评定后报设备处。
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关系到实验技术人员切身利益,望各实验室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表
附件2: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
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1年12月22日